3月9日中午,全国人大代表、德阳市市长陈新有接受了本网记者的采访。
陈新有市长在谈及“剑南春股权改革争议”问题时说,“政府还是按照充分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同时也维护企业的合法权益这个角度来做工作,解决问题以企业为主,政府不可能制定解决事情的时间表。”
2012年8月19日,剑南春集团以乔天明为主的管理层在集团内部推行《剑南春集团员工持股信托计划实施办法》,要求职工将2003年国企改制时获得的《四川省剑南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职工信托持股出资证明》(下称《出资证明》)全部更换为《信托证明》。
《信托证明》引发了剑南春职工的不满,职工认为自身的合法股东权益被侵害,同时也对剑南春长久以来存在“管理层独断专行的管理文化”表达了不满。
2012年8月,乔天明此举引发大规模停工事件。剑南春这场停工事件前后持续了77天,一直到2012年11月,绵竹市政府、职工维权代表及管理层三方共同确定引入重庆康华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资产进行清查审计后,才暂告一段落。当时,三方确定重新设计新的职工持股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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