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门酒厂(厦门)贸易有限公司公开招标公告
公告日:2013/07/02
【案 号】KKLA13-023号
【招标单位】金门酒厂(厦门)贸易有限公司
【招标单位地址】厦门市湖滨南路90号立信广场1905单元
【标的名称】甄选大区域经销商(西南区)(第二次)
【标的分类】□工程采购□财物采购 ■劳务采购
【未来增购权利】□无■保留,后续扩充情形及上限:延展一年,延展以一次为限。
【联络人】王小姐
【联络电话】0592-5594848转7160
【传真】0592-5502554
【投标文字】中文
【预算金额】人民币153,000,000元
【预计金额】人民币 元 □公告■不公告
【是否统包】■否 □是
【实行协商】■否 □是
【领标及投标期限】2013年07月02日至2013年07月11日17时30分止
【开标日期】2013年07月12日11时20分(资格审查,厂商可不必到场)
【开标地点】本公司会议室(厦门市湖滨南路90号立信广场1905单元)
【履约地点】详合同内容。
【履约期限】详合同内容。
【收受投标档地点】金门酒厂(厦门)贸易有限公司(厦门市湖滨南路90号立信
广场1905单元)
【投标保证金(押标金)额度】人民币1,000,000元整。
【决标(中标)方式】最有利标(以合于招标规定之最有利标为得标厂商)。
【厂商资格摘要】
投标厂商需为依法登记且合法设立之厂商,经营范围应与本案有关。投标时应检附之文件如下:
项次 | 甄选资格 | 应备文件 |
(一) |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经营主体,领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在经营范围内列有酒类销售或预包装食品等经营项目。 |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及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审核通过后,于签约时再持正本校核。 |
(二) | 领有酒类商品批发证及食品流通许可证者。 | 酒类商品批发证及食品流通许可证的复印件,审核通过后,于签约时再持正本校核。 |
(三) | 税务登记证具〈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者。 | 1. 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审核通过后,于签约时再持正本校核。 2. 最近2个季度缴纳企业所得税证明复印件,无应税者,请出具税务机关开立的证明书。 |
(四) | 最近一年会计师审计报告。(新设立检附验资报告) | 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书。 |
(五) | 实收资本额人民币1,500万元(含)以上者。 |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载明实收(已到位)资本额金额。 |
(六) | 第一年期至第三年期经销金额总计人民币1亿5千3佰万元)(含)以上者. | 于营销企划书中体现 |
(七) | 领有组织机构代码证者。 | 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
(八) | 提交营销企划书。 | 营销企划书10份及电子文件1份。 |
【招标档领取方式及地点】以下列方式领取:
一、 于上班时间内持现金或汇票,径向金门酒厂(厦门)贸易有限公司购领,地址:厦门市湖滨南路90号立信广场1905单元。
二、 邮寄者应写明【标的名称】,寄至厦门市湖滨南路90号立信广场1905单元(金门酒厂(厦门)贸易有限公司)收,并检附回邮信封,书妥收件人、姓名、住址、电话,厂商应自行估计邮递往返期间。
三、 邮购一份者请贴足邮资并附回邮信封,厂商应自行估计邮递往返期间。
【招标文件售价】每份人民币100元整。
【其他】
一、招标档乙份于上列时间内陈列本公司供阅览,释疑传真机0592-5502554
二、本公告公开于金门酒厂(厦门)贸易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kkl.net.cn
三、若截止收件日或开标日适逢天灾停止上班,则顺延至下一上班日同一时间截止收件及开标。
四、本案如有更正事项公开于金门酒厂(厦门)贸易有限公司网站 http://www.kkl.net.cn。
【备注】
一、本次招标案招标单位拥有最终解释权。
二、有关开标结果,届时将公告于本公司网站http://www.kkl.net.cn。
三、得标厂商决标(中标)后至本公司办理签约,无正当理由拒不签约者,本公司即公告拒绝往来厂商,自公告之日起一年内不得参与本公司标案。
四、经营区域:
项次 | 经营区域 | 省份及数量 | |
省份/直辖市/自治区 | 数量 | ||
1 | 西南区 | 广东省、广西壮族自治区、贵州省、云南省、海南省、重庆市、西藏自治区 | 7 |
本文标签:金门酒厂 编辑:阿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