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45年(清道光二十五年)《长乐县志》有如下记载︰“县属出产烧酒甚多,长乐烧著称,岐岭为最佳。”走过一百多年的风雨历程,长乐烧已成为一块客家酒文化“金字招牌”,与客家子民相濡以沫,相伴相随,同时也得到消费者的认可和喜爱,“广东省著名商标”的获得便是最佳例证。
“广东省著名商标”每年认定一次,有效期为三年。它是一种荣誉,是消费者对企业综合实力、产品质量和企业信誉的高度评价。早在2007年3月19日,“长乐牌”便已第一次认定为“广东省著名商标”;今年1月,“长乐牌”申请延续认定的“广东省著名商标”再一次通过审核并获得相关证书,有效期延至2016年1月16日,巩固了长乐烧重要无形资产的拓展成果。
在收获“广东省著名商标”的同时,长乐烧还向“中国驰名商标”交出申请,希望借力多种品牌保护和发展措施,继续管好、用好这一无形资产,彰显长乐烧品牌蕴含的重要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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