蒙山酿酒公司是蒙阴县第二家通过标准化良好行为AAA级现场确认的企业。
2012年11月25日,由山东省质监局标准化院组织的,由淄博市、临沂市、莱芜市、日照市质监局标准化科专家组成的验收小组对山东蒙山酿酒有限公司申报的标准化良好行为AAA级现场确认工作,到蒙山酿酒公司进行认定工作。专家组经过对蒙山酿酒公司生产现场实地考察审核,并听取了公司王兆恩总经理的工作汇报,对蒙山酿酒公司实行标准化良好行为生产规范达到的管理水平给予充分的肯定,在对照国家标准体系考核逐项进行评定后,对目前公司申请的AAA级良好行为确认得到了专家组成员的肯定,从而顺利通过本次标准化良好行为AAA级现场确认。
山东蒙山酿酒有限公司始终按照《企业标准体系》系列国家标准的要求,运用标准化原理和方法,建立健全以技术标准为主体,包括管理标准、工作标准在内的企业标准体系,并有效运行;生产、经营等各个环节已实行标准化管理,且取得了良好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企业。本次认定顺利通过,再次突出体现了公司坚持“让标准成为习惯,让习惯符合标准”的管理理念,表明了蒙山酿酒公司不断持续增强的各项管理水平,为今后蒙山酿酒公司的蓬勃发展奠定了更加坚实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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