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环发200628号文要求,对以下项目进行公示公示。
一、建设项目名称及概要:
项目名称:牡丹江白酒(厂)有限公司酒精提质扩能技术改造项目
建设单位:牡丹江白酒(厂)有限公司
负责人: 邹义功
项目投资: 工程总投资2000万元人民币。资金来源企业自筹1300万,银行贷款700万。
项目用地:本项目位于牡丹江市阳明区光华街181号,牡丹江白酒(厂)有限公司厂区内,用地面积8000平方米,用地性质为工业用地。项目所需的上水来自城市给水管网,供电来自厂内变电所,蒸汽来自热电厂。本项目评价区域内基本开发利用,没有重点保护的单位和珍稀野生动植物资源,根据工程性质和周围环境特征,确定评价范围内牡丹江永丰木业有限公司、牡市茂森木业有限公司、牡百越制鞋有限公司、牡赛德龙汽贸广场、牡市天翔塑料门窗厂、牡丰源汽车有限公司、牡市顺风纸制品厂、牡丹江水利路平房散户居民等主要大气环境保护目标。
项目内容:将原有的两塔蒸馏改造为五塔差压蒸馏,饲料干燥机规格由500平方米更换成规格为节能型的700平方米,安装1套四效蒸发设备。本项目改建全部在原有车间内进行。
生产制度:年工作日: 330天,生产班制:三班制,酒精和饲料车间,根据生产需要,车间局部生产制度为 2~3班制,年工作日330天。
项目施工期主要环境影响:1、施工中清理场地、物料堆放、开发土方、结构施工等过程中,以及来往的运输车辆会产生扬尘污染;2、各种机械和车辆会产生噪声;3、建筑垃圾、生活垃圾、施工废水。
项目运营期主要环境影响:
项目建设可能产生的环境问题、拟采取的防治措施和预期达到的环境效果如下:
主要 污染源 |
可能产生的环境问题 | 拟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 | 预期达到的环境效果 |
锅炉 燃煤 |
排放的烟尘和二氧化硫 对环境空气产生污染 |
经除尘、脱硫后通过45m高烟囱排入大气 | 烟尘和二氧化硫排放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6297-1996的要求。 |
废水 | 废水排放对地表水的影响 | 生产废水处理后回用不外排 生活污水入城市排水管网 |
对纳污水体影响较小 |
设备 噪声 |
高噪声设备产生的噪声对外环境的干扰 | 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规划和布置高噪声设备位置,安装采用减振、隔声、消音等措施 | 厂界噪声达标 |
灰渣 | 堆放占用土地;产生的扬尘污染环境 | 进行综合利用 (附收购协议) |
设临时堆场(有围墙密闭) 及时清运,对外环境影响较小 |
二、建设单位
牡丹江白酒(厂)有限公司
联系人:于长波 电话:13303639788
三、承担环境影响评价单位
牡丹江市环境科学研究所(环评资格证书编号:国环评证乙字第1707号)
地址:牡丹江市西三条路325号 邮编:157000
联系人:孙哲 电话:0453-6445353
Email:sze2008 @163.com
四、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及主要工作内容
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为:接受委托开展前期工作(含资料收集、现场勘察、与建设单位一道发布公示)→编制报告(进行环境质量本底调查、收集公众意见)→报告送审→报告修改→报批。
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主要内容为:总论、工程情况及工程分析、环境现状、环境影响预测及分析、环保措施对策、公众参与、环境管理与环境监测计划、结论和建议等。
本文标签:牡丹江酒 编辑:阿洁